108/05 校務會議
教師評鑑將改為2年一次
三大面向:教學、研究、服務皆要評鑑,只有pass or not pass
<1>
教學: 教學時數要夠(70%)、讓學生滿意(3.9以上)
<2>
研究: paper每兩年至少要一篇-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* 或專書論文每件5-10分(總積分>60分)
<3>
服務: 委員會(20分)或導師(60分)工作要好好執行、努力登記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評鑑未通過者:
一、由所屬學院協調系所,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給予協助,次年進行再評鑑,連續兩次再評鑑未通過者,提「校教師評審委員會」審議,通過後辦理
不續聘。
二、下學年起
不予晉薪。
三、下學年起不得申請休假研究、借調及在外兼職兼課。
四、下學年起
不得提出升等及擔任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